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熟知友人家貧,有酗酒習性,佯稱要替他照顧一對就讀國中、國小的姐妹花,卻多次趁父親不在家時,對2人伸出狼爪,完事後拿出100元至500元不等金額安撫,直到學校老師發現姐姐上課偷用手機,追問之下全案才曝光。檢方依9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強制猥褻罪等一共9罪,將他起訴。
▲男子以照顧姐妹花為由,藉機對2人伸出狼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61歲男子明知友人女兒年幼,去年9月起卻以提供手機玩、帶她們出遊作為誘因,以哄騙方式性侵、撫摸姐妹倆,完事後給予100元至500元不等現金;同年10月拿錢給姐妹父親,說給他買酒用,藉機將他支開,又趁他出門後,對姐妹倆伸出狼爪。
直到學校老師發現,姐姐上課時偷用手機,察覺不單純,經追問之下才知道是由父親友人出借,更發現姐妹倆都曾遭他性侵,因而通報。
男子對於指控性侵、猥褻部份全部坦承,也明知姐妹年紀,而姐妹倆祖母也證稱,曾聽妹妹提起,曾被男子摸胸一事,而經驗傷發現,姐姐下體確有撕裂傷,檢方認為男子犯嫌明確,當下將他向法院聲押獲准,偵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9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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