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高房價時代,不少民眾只能「以租代買」在外租屋。今年度內政部租金補貼有3大重點,並將分兩階段申請,名額從6萬戶增加至12萬戶,且考量以往租金補貼受理期間僅限於每年7至8月,來不及申請者要到等隔年7至8月才能申請,因此,109年度租金補貼提供2次受理機會,分別在今年8月4日至31日,以及明年1月18日至2月5日。
▲今年租金補貼分兩階段,錯過8月申請明年1月還有機會。(圖/取自內政部臉書粉絲專頁)
今年租金補貼進擊的3大項目包括,「名額再增量」從6萬戶增加至12萬戶,「限制再減少」只要有租賃契約,不限設籍在哪;「條件再放寬」所得上限從最低生活費1.5倍提升至2.5倍。
去年開始,租金補貼開放部分名額給外地來的就業人口,今年將更進一步放寬設籍限制,只要有「租屋事實」,不論是否設籍在租屋地均可申請,例如戶籍在台南、上班在台北、租屋在新北,也可以有申請資格。
另外,今年的租金補貼將所得上限從最低生活費1.5倍提升至2.5倍,以新北市為例,將從每人每月2萬3250元放寬到3萬8750元,讓一般上班族,不論是單身、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有機會申請到,優於過往以補貼中低收入族群為主。
109年度租金補貼戶數已由現行6萬多戶調高至12萬戶,以往列入查調財稅資料的家庭成員包含「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從今年度起,不再列計;以往限制未滿40歲申請人須已結婚或與直系親屬同一戶籍的限制,109年度也予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