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一名擔任軍人的20歲男子與女同袍參加聚會返家途中,男子2度爬到後座性侵酒醉無力反抗的女同袍,而擔任駕駛的友人則是冷眼旁觀,未加以阻止,經法官審理後判該男子4年2個月有期徒刑。
▲20歲軍人2度性侵女同袍。(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判決指出,該名20歲男子日前與女同袍一同到屏東參加聚餐,在聚餐結束後,由1名友人將2人載離,開到一半時,坐在副駕的男子發現女同袍倒在後座上,因此他到後座將女同袍扶起,沒想到將女同袍扶起後他竟開始親吻對方的嘴巴、胸部,甚至將手指放進對方下體,儘管女同袍酒醉但在她不斷揮手反抗後,男子才放棄回到副駕駛座,沒想到過了半小時,男子再度起色念爬到後座又強行親吻、性侵女同袍。
▲男子犯案過程友人全目睹。(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認為男子為滿足個人性慾,未能控制行為,不顧女同袍對他的信任,但審酌男子在事後有傳訊息向女同袍道歉,態度尚可,因此依犯強制性交罪,共二罪,各判他有期徒刑3年2月,合併執行應執行4年2月有期徒刑。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