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53歲的印尼籍劉姓男子,2008年間性侵12歲女童,遭法院判刑7年6月,因未到案而遭通緝,逃亡5年之後,遭警方掌握行蹤上門逮人,卻赫見他僅穿著一條內褲躲在房間陰暗處默唸「隱身咒」,還驚訝詢問員警「怎麼看得到我」;2017年間,他又自稱「九尊神明附身」,向女子小美、小花(均化名)誆稱她身上有「嬰靈纏身」等話術,藉機騙取7萬多元現金、金飾戒指,甚至還性侵2人得逞,事後遭判處9年徒刑,劉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後,但遭到駁回。
據悉,劉男在2008年間,在桃園地區性侵友人的12歲女兒,遭法院判刑7年6月定讞後,卻未如期入獄遭到通緝,逃亡5年後遭警方掌握行蹤上門逮人時,卻見劉男僅穿著一條內褲躲在角落默唸「隱身咒」,劉男事後錯愕表示「你們怎麼看得到我?」,還聲稱如果不是被員警打斷咒語,自己絕對會「隱身」藏匿
判決指出,劉男自稱「九尊神明附身」,在2017年間,認識在飲料店打工的小花後,佯稱對方恐會有婦科疾病,且還會發生災厄,由於小花先前曾出過車禍,恰巧也有婦科疾病,因此對劉男深信不疑,當場掏出1萬元給劉男當做法事費用,劉男事後更向小花聲稱,要改善與男友間感情,必須與自己「陰陽調和」、「吸取陽氣」,讓小美不疑有它地跟著劉男前往租屋處,遭劉男性侵得逞。
小芬之後又介紹友人小美給劉男,劉男又謊稱小美被「嬰靈纏身」,需要趕快處理,而且還要做法事「斬桃花」;小美因過去曾墮胎,因此接受劉男要求做法事,不但拿出7萬元現金與金項鍊、戒指給劉男,卻也遭對方性侵得逞,甚至還逼迫對方全裸跨過火爐等情形。
法院審理時,劉男僅坦承有收錢辦事,並與2女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有說過「九尊神明附身」,一審被依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罪判刑8年;二審則改判9年徒刑,劉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不太記得有無碰觸對方身體等語,但法官不予採信他的說詞,再度駁回上訴。
▲劉男性侵2女遭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