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立強、陳秀瑜/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才說,大巨蛋的設計一開始沒問題,但因為財團和複雜的政商關係,一再偷偷變更設計,其中巨蛋開挖距離板南線只有短短12.7公尺引發捷運坍塌危機,根據大眾運輸法45-3條,規定至少都要距離50公尺,高鐵和高雄捷運都採這個標準,但後來到底是誰同意讓大巨蛋開挖,距離板南只剩12.7公尺,從捷運局曝光的公文,直指郝市府。
柯文哲24日曾說:「貪婪的財團跟複雜的政商關係,你挖22公尺,那挖到距離捷運剩下12公尺可不可以?當然是可以!但是就變得很危險。」也難怪柯文哲要這樣說,質疑郝市府是不是對遠雄放水,因為根據大眾捷運法第45-3條,明文規定捷運系統所有相關設施的兩側都有禁建、限建,距離必須超過50公尺,高鐵和高雄捷運都採用這個標準。但大巨蛋卻是預定往下挖22.6公尺,而且距離深度有16到18公尺的捷運板南線,竟然只有短短12.7公尺的距離。
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余烈表示:「隧道沿線50公尺範圍內你想要挖地下室,一定要提出所謂的安全影響評估報告書,連高鐵局都不敢像捷運局這麼大膽,都委請第三公正單位去審查。」
從曝光的公文發現,郝市府任內台北捷運局曾在100年6月20日通過審核,同意讓巨蛋開挖距離可以更靠近捷運板南線,內容強調已召開安全影響評估報告之審查會議。但捷運局最後的審查意見,卻是寫「沒有意見」,等於沒確認施工安全可行性,就拍板讓大巨蛋開挖距離少於規定的50公尺。
台北市廉政委員徐嶔煌說:「那時候的捷運局長陳椿亮難道沒有責任嗎?陳椿亮的上級長官郝龍斌市長,難道你沒有給陳椿亮壓力嗎?如果沒有的話,為什麼他們會用這麼便宜行事的方式,然後這麼輕率的同意了遠雄可以讓大巨蛋距離我們的捷運板南線這麼近呢?」馬時代決策,郝市府執行,大巨蛋危及捷運誰種的因?一一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