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28歲的張姓女遊民,長期以公園為家,2月14日凌晨因為腹痛,在新北市板橋區四維公園上廁所,由於張女無生產經驗,不知自己早產,導致剛出生的男嬰在公廁馬桶內溺斃,事後她與宋姓男友被控遺棄致死罪,本案經新北地院調查後,2人今日獲不起訴處分。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檢警偵訊時,張女坦承自己懷孕,但未曾進行產檢,也不知道懷孕多久。面對指控,張女表示,自己因為肚子痛才上廁所,過程中有感覺到有東西跑出來,但起身時看到一堆血和不明物體,嚇得大聲呼救,直到抵達醫院後,才知道自己在廁所生下嬰兒。宋男指出,他聽到女友呼救後,才到女廁查看,當時他看見她下巴帶傷,內褲沾血,便決定將女友送醫,自己則是騎車到醫院陪她時才知道女友早產。
▲張女在四維公園女廁內產子後,隨後倒在廁所內的中央走道長達10分鐘。(圖/翻攝畫面)
檢警相驗遺體時發現,男嬰因胎盤早期剝離急產,未及時進行適當處理才會窒息死亡,故排除遺棄的可能。檢方勘驗監視器時,看到張女走公廁後,半小時後竟然光著下體跌倒在公廁內中間走道,10分鐘後才醒來,扶著牆壁走出公廁。張女就醫時身體虛弱、臉色蒼白,精神也些微不穩定。
對此檢方認定,事發時張女身體狀況欠佳,也無自救能力,再加上無生產經驗,因此排除她可能不知自己可能早產,由於無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張女與宋男在抵達醫院前,就知道男嬰出生的消息,故給予不起訴處分。
▲張女被送到醫院治療,才知道自己早產。(圖/翻攝畫面)
回顧案情,新北市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於2月14日凌晨2時獲報,28歲張女於板橋區四維公園跌倒受傷,並由43歲宋姓男友陪同就醫,當時張女雖然生命表徵正常,但身體卻相當虛弱。沒想到經醫生檢查才發現張女身上有剛生產後的痕跡,經詢問後才知道張女曾在四維公園女廁產下男嬰。凌晨3點左右,警消在四維公園內的女廁最內側隔間、發現連著胎盤的男嬰,但已失去呼吸心跳;隨後警方封鎖案發現場,並進行採證。附近民眾表示,其實兩人是南部人,去年夏天到公園定居,至今將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