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銓敘部昨(28)日報告「2014年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動態登記情形」,資料顯示,酒駕行為是公務人員最常被懲處的原因,然而最常發生酒駕的公僕竟是警察!銓敘部統計,去年受懲處的224名公務員,有52人觸犯酒駕行為,其中有48人是警察。
▲警察測酒精濃度。(圖/資料照,與本新聞無關)
違紀受懲處的224名公務員中,警察佔了165人,一般公務人員46人,法官、檢察官7人,醫事人員5人,交通人員1人。分析警察受懲處的原因,以犯下公共危險罪(酒駕)的比例最多,共有48人,其次是縱放人犯或便利脫逃罪有19人。不過,這些警察其實包括海巡署、消防署、空勤總隊等體系,有警政署官員認為,警察本來就占公務員比例人數較多,人員素質也參差不齊,難免會有害群之馬,但未來還是會持續整頓風紀。平日取締酒駕的警察,成為最容易發生酒駕的公務員,難免讓人覺得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