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喬茵、林文富/台北報導
一位民眾的電表無故燒掉,才發現原來自家電路被偷接了三條線,其中一條竟然還是萬華分局的監視器。更沒想到的是,他跟派出所報案後還疑似被員警恐嚇,警告他如果要把事情鬧大,就反告他擅自剪掉電線、毀損公物,甚至把他帶回派出所做筆錄,一做就是5小時。
李先生說:「電表燒掉我們才發現,如果沒燒掉,我們也許永遠不知道。」就是電表無預警燒掉,才發現自家電路被萬華分局偷接電長達5年,李先生整理出一整年的電費單,他說:「早上9點上班,下午6點15就下班,我們晚上也沒有人住這邊,兩個月我竟然要付4萬多的電費。」
個十百千萬!真的是五位數,打開電表更是讓人傻眼,因為一口氣被接了三條電線,這些已經被剪掉的有樓上住戶,甚至還有萬華分局的監視器。扯的是民眾委屈想報案,卻反遭員警嗆聲。李先生表示:「帶點恐嚇的意味,他跟我講說如果我堅持要提告,他就說要送我毀損公物(的罪名)。我就說那就送吧,但我堅持要告他。」市議員劉耀仁也說:「就賠償就好了,為什麼還要派出一個員警來這樣軟硬兼施,恐嚇人民呢?」
被質疑恐嚇的是一名呂姓員警,趕到現場來不但沒解決問題,報案民眾反而莫名其妙被帶回派出所,從下午3點到晚上8點,做了一場「馬拉松式」的筆錄。被記者問到是不是有恐嚇民眾,員警只回:「這我沒辦法說。」就碰的一聲將門關上。
到底員警有沒有引起事端,萬華分局自認沒有錯。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孫福佐:「如果說設身處地想,我們家的東西被你破壞掉了,我們也會說你怎麼把我們弄壞了,並沒有恐嚇的問題。(台電)跟我們收錢,也跟業者收錢。」
萬華分局把球踢回給台電,但民眾根本管不著權責怎麼分,只想問:「為何公家用電,卻是民宅付錢,事後還想脅迫受害人,請他閉嘴。」(整理:實習編輯劉家維)
事件發展後續:太扯!民控警偷接5年電 原來是台電出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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