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40歲張姓推拿師,先前結識16歲少女小敏(化名),他照三餐噓寒問暖,進而卸下對方心防;張男先將人拐進旅館,並以「前世女友」說法,要求小敏與他再續前緣,進一步撫摸胸部及下體得逞;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張男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7年5月間,小敏到中醫診所進行整骨治療,因此認識張姓推拿師;事後張男多次傳訊噓寒問暖,還數度邀約小敏北上遊玩,全都遭到對方拒絕;直到隔年8月19日,小敏徵得外婆同意後,首次允諾與張男出遊。
孰料,張男竟以躲雨為由,先將小敏拐進汽車旅館,並強行撫摸其胸部及下體,還試圖強行硬上小敏,張男表示:「妳是我的前世女友,因為她發生車禍過世,讓我很傷心。」,他甚至要求小敏跨坐在自己腿上,並說出「因為前世女友也會這麼做」的理由。
▲張姓推拿師拐少女到旅館硬上未遂遭判10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當時小敏奮力抵抗,張男並未性侵得逞,事後他仍不死心,繼續傳訊給對方,內容提及「前世今生,今生就讓我們一起續前緣,完全我們之前說的事」等字句,小琪因此心生恐懼,不但向學校老師求助,還找心理醫生問診,最後決定提出告訴。
法官認為,張男明知小敏未滿17歲,罔顧為人長輩及已婚身份,還以輪迴轉世之說追求小敏,並憑藉對方外婆信任,將小敏載往汽車旅館侵犯得逞,遂依強制猥褻罪判張男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