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家寧報導
新北一名戴姓男子因懷疑前女友有新歡,竟跑到汽車旅館外監看,果真看到前女友和其他男性一同進入,戴男一氣之下竟在前女友返家後,闖進家中將被害女子壓地毆打、性侵,行為相當惡劣。針對此案,新北地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他1年8月徒刑、緩刑4年。
▲惡男性侵前女友洩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新北一名28歲的戴姓男子和前女友於今年3月間分手,兩人分開後仍同住在女方租屋處,直到4月時,戴男懷疑前女友交了新歡,便偷偷開啟女方手機定位,發現對方在汽車旅館便搭車前往現場監看。
最後,戴男果真看到前女友與其他男性從旅館走出,便要求司機將他帶回住處,等到前女友返家後,便將她壓地毆打、性侵,還搶走對方手機企圖解鎖。事發後,女子報警處理,戴男隨後也遭到警方逮捕。
受害女子事後也提出對話證據,內容提及自己已向戴男表明無法在一起生活,同時也拿出驗傷單證明遭到性侵。新北地院審理時,戴男賠償百萬與女子和解,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戴男1年8月徒刑、緩刑4年,也嚴禁他再次騷擾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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