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家寧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和丈夫離婚後,透過臉書認識一名曹姓男子,兩人相約見面後便發生性關係,沒想到完事後女方卻恰巧看見對方的身分證欄位上,原來竟是已婚身分,曹男自知外遇一事東窗事發,竟還逼迫女子再度發生關係,女網友一氣之下憤而提告。針對此案,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曹男4年徒刑。
▲女網友被假裝單身的人夫騙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受害女網友於去年7月間,和一名在臉書上認識的曹男相約見面,兩人在幾杯黃湯下之後也自然地發生性關係,完事後曹男到浴室洗澡,女網友便拿起對方的身分證查看,沒想到竟發現對方的配偶欄上是有妻子的,一氣之下便質問對方此事,但曹男卻吞吞吐吐地回應,正當受騙女網友準備離去時,卻恰巧遇到曹男友人來訪,他便趁機拿著女網友的包包,要求她先到超商幫忙買東西。
女網友為了拿回包包,只好買完東西後返回住處,直到曹男友人離開後,曹男又再度起了色心,最後硬上得逞。後來,女網友以隔天要上班為由,要求對方放她離去,一離開便報警,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趕赴現場替她做筆錄和驗傷,而女網友一氣之下也憤而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曹男表示,兩人第一次發生性行為是兩情相悅,之後對方發現自己已婚,兩人因此發生爭吵,已經沒有心情「發生關係」,不過,法官審理認為,女網友身上有多處都有咬、抓痕等傷勢,且下體也驗出曹男的DNA,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曹男4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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