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去當志工慘遇死劫…曳引車違規超車 男大生遭輾變形亡

社會中心/張雅筑報導

19歲的青春生命就這樣枉死在曳引車輪下,讓家屬悲痛萬分...去年8月4日上午9時許,林姓男大生(以下簡稱男大生)騎車出門要去當志工,豈料行經雲林莿桐鄉台1線233公里附近時,後方一輛曳引車想超車,但卻沒有注意,導致男大生慘遭擦撞,人車倒地被捲入車底輾過,全身多處骨折變形、臟器破裂當場不治。肇事的林姓駕駛第一時間承認肇事,並表示願意接受裁判,事後遭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全案經雲林地院審理後,因雙方已達成和解,加上被告有所警惕,所以於日前判林男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但需到公益機構或團體完成120小時的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仍可上訴。

 ▲男大生騎車出門要去當志工,豈料在途中慘遇死劫,遭曳引車輾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據雲林地院判決書指出,當時年僅19歲的林姓男大生於2019年8月4日早上9時58分騎車出門要去當志工,豈料途中行經1線由北往南233公里附近時,慘遭後方的曳引車在超車時撞輾過去。據悉,當時曳引車駕駛林男並無鳴按喇叭或是打方向燈提醒要變換車道和超車,直接駛入慢車道,接著從林男機車右後方準備超車,男大生當時也沒注意到林男要超車,剛好往右騎,因此被曳引車擦撞,人車當場倒地被捲入車底輾過。被捲入的男大生,整個胸部、骨盆等被輾壓骨折、變形,而全身多個器官也破裂大出血,當場傷重不治。

警消獲報到場後,隨即趕抵現場處理,曳引車駕駛林男一見員警,二話不說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就是肇事者,會負責也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全案經雲林地院審理後,法官表示,被告林男疏於注意而違規右側超車,是導致死亡車禍的主因,而男大生行經路口往右偏行,未注意兩車的距離,則是次要肇因,但也不能因此解免被告應負的過失責任。

法官認定林男因違規讓19歲男大生大好青春、人生逝去,也害其父母得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人間至悲,其犯行所生危害確屬重大,但考量到林男坦承犯行,加上已與男大生家屬達成和解,再者被告有母親和兩個孩子得扶養,所以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他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但待判決確定後得向符合公益目的的機構或團體進行120小時的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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