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螃蟹車!連切3車道擊落無辜小貨車 吃2萬4罰單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一名45歲蕭姓男子,日前駕駛BMW轎車,行經國道1號南下路段時,從中內側車道一口氣往右連跨3個車道,想要下林口交流道,卻與55歲陳姓男子所駕駛的小貨車發生擦撞,所幸整起車禍並未有人員傷亡,但蕭男的危險行徑都被國道監視器錄下,除了得面臨車損修繕費用外,還得吃上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的危險駕駛罰單。

▲(圖/翻攝畫面)

透過國道高解析度攝影機錄影系統(CCTV)可見,本(7)月8日下午3時15分許,蕭男駕駛BMW轎車原本行駛在國道一號南下中內側車道,行駛到接近林口交流道處時,疑似要下交流道,竟直接驟降車速並向右連跨3個車道,過程中驚險閃過包含一部拖板車在內的多部轎車,最後在輔助車道,與陳姓小貨車駕駛發生碰撞。

▲監視器錄下蕭男螃蟹切,驚險閃過拖板車。(圖/翻攝畫面)

事故造成蕭男右前車頭保險桿毀損嚴重,陳男的小貨車爆胎,所幸整起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後國道警方到場對2人施以酒測,發現2人均未飲酒,至於確切肇事原因,仍待後續進一步釐清。

▲監視器錄下蕭男螃蟹切,驚險閃過拖板車。(圖/翻攝畫面)

而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影像,認為蕭男這種硬要下交流道的危險駕車行徑,完全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全,十分離譜,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蕭男螃蟹切撞上陳男貨車。(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方也呼籲用路人,行車應遵守標誌、標線、號誌規定行車,依序排隊下交流道,違規插隊、任意變換車道、跨越雙白實線、跨越槽化線等容易引發事故,除了危及本身安全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害。

▲陳男無辜受波及,左輪爆胎。(圖/翻攝畫面)

警方也表示,駕駛朋友駕車時,倘若錯過交流道,切勿如蕭男一般急切下交流道,應該到下個交流道再行折返,而民眾如有發現其他車輛的違規行為,可將行車紀錄影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以遏止一些駕駛惡意的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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