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林姓國標舞老師,2016年至2018年間,假藉帶女學生外縣市比賽和練舞機會,在投宿飯店內猥褻2名女學生得逞,女學生事後將此事告訴家長,整起事件才曝光。台東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台東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2年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男2016年至2018年間,分別帶著「小君」(化名)和「小雯」(化名)到高雄練舞及比賽,3人同住在1家飯店,林男為了滿足個人私慾,在房間內猥褻2名女學生得逞,女學生事後將此事告訴家長,整起事件才曝光,林男因此遭到送辦。
台東地院審理時,林男坦承有對小君猥褻,否認有對小雯也下手,辯稱小雯是因不滿遭指責抽菸、交男朋友,且舞伴被抽換改搭他人,因而懷恨在心挾怨報復。
法官根據小君、小雯指證,加上學校輔導老師,均證稱林男確曾猥褻2女,因此不採信林男說詞,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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