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19歲少女「小君」(化名),日前透過網路認識林姓男子,由於小君身上有張未繳的3萬元罰單,她一時情急之下答應與林男性交易,來交換繳清罰款,2人相約見面至汽車旅館後,小君又反悔不想性交易,林男當場氣炸硬上小君得逞,小君事後嚇得逃出房門向櫃台人員求救,林男因此遭到送辦。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小君反悔性交易被硬上,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男已婚育有2子,任職於一間貿易公司,去年6月2日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小君,他得知小君有3萬罰單要繳,提出性交易一事,同月4日下午,小君依約定時間現身捷運站,並坐上林男的賓士車輛前往摩鐵。
沒想到進房後,小君先稱「朋友會前來代替她進行性交易」,又把林男的車鑰匙藏起來,不斷拖延時間,而林男檢查小君手機對話後,才發現小君根本無意性交,林男當場氣炸硬上小君得逞,小君事後嚇得逃出房門向櫃台人員求救,林男因此遭到送辦。
新北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雙方為合意性交,否認小君指控說詞;法官根據現場證人指證與雙方對話紀錄等證據,不採信其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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