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花芸曦/高雄報導
0801歷史上的今天,2014年高雄發生氣爆,瞬間前鎮區的一心路、二聖路口、三多路到凱旋路,近兩公里發生特大地底丙烯氣體爆炸事故,造成32人喪生、321人受傷,行政院更宣布全台於8月5日至8月7日降半旗3天。死傷人數當中包含5名警消、2名義消,並造成22名警義消輕重傷。其中事故後失蹤的消防局主祕林基澤和瑞隆分隊小隊長劉耀文,兩人遺體直到9月20日才在工程人員準備進行防颱疏濬與排水工程時,於二聖凱旋路口的箱涵處發現。
▲高雄氣爆當時,不少道路被炸開。(圖/資料照)
▲馬路炸開,地下管線裸露。(圖/記者陳淳毅攝影)
高雄氣爆事故是2014年7月31日週四23時55分以後至8月1日凌晨間,發生在高雄市前鎮區與苓雅區的多起石化氣爆炸事件。事發拉回到7月31日約21時,民眾通報疑似有瓦斯洩漏。由於當地有輕軌工程,一度以為是施工挖斷瓦斯管線,延誤遏阻大規模氣爆發生之良機。
約在7月31日23時56分以後,凱旋三路、二聖路、三多一路一帶發生連環氣爆,人孔蓋炸飛,三條路數百公尺柏油路被炸毀,據目擊者指出,爆炸火焰衝上十五樓高,火球直徑約十五公尺,當時已到達現場的約20多名警消、義消,首當其衝,被緊急送醫治療。有消防車墜入炸毀塌陷的路面。有民眾在爆炸中從三多一路路面被拋至四樓樓頂,也有汽車被炸飛到三樓樓頂。
▲高雄氣爆當時,馬路炸開模樣讓人震懾。(圖/資料照)
▲消防車也墜入坑洞裡。(圖/記者陳淳毅攝影)
氣爆造成至少包括三多一路、三多二路、凱旋三路、一心一路等多條重要道路嚴重損壞,周邊店家也因為爆炸破壞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事後經調查認定為四吋丙烯管線遭不當包覆於排水箱涵內,致管壁由外向內腐蝕並日漸減薄,而無法負荷輸送管內之壓力而破損,致運送中原先作為化工原料之液態丙烯外洩,引起本件爆炸事故。災區道路經過多月的施工後於12月20日修復通車。
▲高雄氣爆前就有瓦斯味,火焰直衝15樓。(圖/資料照)
至於人為失誤方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2月18日偵結氣爆事故,起訴分屬高雄市政府、華運公司與李長榮化工的12人,並將相關事證交由監察院繼續追究行政責任。於2015年2月9日高雄高分檢確認高雄市政府陳菊等5名官員獲不起訴確定;而監察院在3月4日通過糾正高雄市政府和中華民國經濟部。2015年7月17日高雄市政府、李長榮化工、華運倉儲順利達成三方協議,決議由榮化墊付32名罹難者的賠償金額為1200萬元,最遲分4年給付,待法律判決確定後,再由高雄市府、榮化、華運共同負擔或有責任方依照法律判決比例分擔。
▲道路直到年底才恢復,五月天也封街辦演唱會。(圖/記者陳淳毅攝影)
2018年6月22日民事賠償官司宣判,高雄市政府(1994年設置箱涵的責任)、榮化、及華運分別應負起40%、30%、30%的賠償責任。2020年4月24日,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二審判決被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人員三人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各處有期刑期2年6月至3年6月不等,其餘包括李長榮化工與華運公司被告九人,因未違反注意義務,不構成刑法上過失責任,均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