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41歲的彭姓男子,先前搭乘自強號列車時,瞥見嫩妹小敏(化名)在座位熟睡,隨即伸手偷摸其胸部,他見對方毫無反應,竟大膽解開上衣釦子,持續對小敏襲胸得逞,最後被清潔人員當場目擊,並立刻通報列車長逮人;彭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表示他是一時衝動而犯案,小敏堅持不願和解,法官遂依乘機猥褻罪判彭男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今年9月10日下午5時許,彭男搭乘自強號列車,並進入第3節車廂,瞥見小敏在座位上熟睡,他悄悄移動到對方身旁,當時火車正好行經竹北路段,他便伸手撫摸小敏右胸,後來火車停靠新竹站,彭男隨即縮手並環顧四周。
▲彭男解開女乘客上衣釦子後襲胸得逞。(圖/攝影者Chi-Hung Lin, Flickr CC License)
孰料,自強號發車2分鐘後,彭男見小敏仍未清醒,竟解開對方上衣扣子,還伸進衣服繼續襲胸,直到清潔人員進門目擊過程,立刻通報張姓列車長,張男迅速趕抵現場,除當場喝止彭男外,還通報鐵路警察將他逮捕送辦。
彭男應訊時坦承不諱,並表示他是一時忍不住,才會下手撫摸小敏胸部;檢方認為,彭男有性騷擾相關前科,5年內再犯屬於累犯,遂依法起訴彭男。
法官認為,彭男為逞一己私慾,毫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趁小敏在火車上睡覺時,伸手偷摸對方胸部,造成小敏心理、情緒受影響,彭男犯後坦承犯行,亦希望向對方道歉,但小敏堅持不願和解,遂依乘機猥褻罪判彭男5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