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俔劭、陳家豪、林宏宇/桃園台北報導
有很多店家為了讓客戶留下深刻印象,店名都會以國際精品來命名,不過可得小心了!知名水晶品牌「施華洛世奇」不滿桃園一間婚紗公司取名「施華洛」,認為消費者會誤認是相關企業,跨海控告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最高法院材裁定婚紗公司,沒有辦法證明為何要使用毫無意義的「施華洛」為名,而且2間公司的產品相關容易混淆視聽,因此判定婚紗公司必須改名並全案定讞。
伸展台上的名模各個身材姣好並且身穿美艷華服,再搭配閃閃動人的水晶飾品更顯搖曳生姿。
施華洛世奇以水晶聞名國際,現在卻在台灣提告桃園的施華洛婚紗。
施華洛婚紗總經理陳姿妃:「婚紗行業和水晶行業本來就不相關,施華洛這個商標跟我們的公司登記,都是合法而且10年前就成立的。」
儘管業者大聲喊冤,但施華洛世奇正字標記就是天鵝圖,再看看婚紗店外的招牌同樣也有天鵝頭。
人家取名施華洛世奇,婚紗店去掉世奇以施華洛命名,施華洛世奇因此控告侵權。最高法院認為業者混淆視聽,再加上婚紗業和水晶珠寶商品相關,判業者必須改名全案定讞。
響亮的奢華精品招牌常常成為商家的廣告招牌,像汽車旅館還有檳榔攤許多都叫香奈兒,一聽一看馬上記住;還有房屋建案更直接就取名LV,但這樣取名到底有沒有問題呢?
律師王志超說:「一個很關鍵的狀況就是會不會,讓使用者或是消費者產生混淆,如果產生混淆就會有商標法或是公平法的問題。」
以香奈鵝為例,一個是賣鵝肉,香奈兒則是賣精品,兩者行業天差地遠就沒問題。
拿時尚精品當店名好記又響亮,但使用可得注意一不小心便會侵犯商標法!隨時都可能吃上跨國官司。(整理:實習編輯林顥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