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華南金控副董林知延8年前風光迎娶新光人壽副總吳欣盈,未料豪門聯姻撐不到3年,吳欣盈指控林知延在她座車安裝GPS跟蹤,一審將林男與徵信業者等4人判處無罪,二審開庭時林哽咽表示,委託跟監只是想保護妻子,高等法院改認定觸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逆轉判處拘役20天,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5)判林知延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確定。
▲吳欣盈與林知延豪門婚姻3年破裂。(圖/資料照)
林知延是板橋林家第8代,同時也是華南金控董事長的長子,2011年4月跟新光金控董事長的長女吳欣盈結婚。自2013年起,林知延得知吳欣盈與男性友人在國外親密同遊,為掌握吳欣盈行蹤,在同年8月間聽從律師劉宗欣建議,私下委託2名徵信業者跟監,並暗中將GPS裝在吳女平日使用的車輛底盤追蹤,遭吳女發現報警,涉犯妨害秘密罪。
台北地院認為GPS不具錄音功能,等同一般跟車追蹤,而錄到的行程屬「公開活動」,因而判林知延、劉宗欣、2名徵信業者共4人均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院認為GPS具定位追蹤、回傳及記錄車輛行跡等功能,改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林知延拘役20天、2名徵信業者各拘役50、30天,皆可易科罰金。
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改判林知延拘役15天,2名徵信業者各判拘役15天、20天,皆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而林知延、吳欣盈今天均未到庭聆判。至於離婚訴訟部分,一審判不准離婚,高院去年初改判准,因吳欣盈放棄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