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林姓男子,先前欲挽回女友小萱(化名),卻將人載到摩鐵硬上,完事後再載她回家,並主動傳訊道歉,事後小萱不甘受辱,遂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1年8月徒刑,緩刑3年;至於強制罪則判拘役40日,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與小萱原本是情侶,2018年11月間,兩人因細故分手,但林男始終不願放棄對方,遂約小萱出來碰面,並表示自己可開車載她外出訪友,小萱不疑有他,欣然答應赴約。
同年11月23日,林男當場表明復合之意,小萱見他情緒不甚穩定,並未正面回應林男,小萱隨即開門下車,並表示她可以自己去找朋友;孰料,林男竟將她強拉上車,並直接開往摩鐵方向,但小萱嚴詞拒絕,林男只好放棄。
後來林男恢復冷靜,又表示要載小萱到朋友家,但小萱因服用感冒藥物而睡著,林男竟將她載到摩鐵性侵,過程中小萱突然驚醒,但藥效發作無力抵抗,慘遭林男硬上得逞;隔天凌晨時分,林男將小萱載回住處,並主動傳訊道歉,但小萱身心受創,遂在友人陪同下報警處理。
▲林男硬上前女友遭判1年8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法官認為,林男為了挽回感情,竟對小萱性侵得逞,造成小萱身心受創,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並與小萱達成和解,遂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1年8月徒刑,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至於強制罪部分則判拘役40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