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朱姓男子,先前與吳姓妻子爆發爭吵,吳女竟從租屋處15樓跳下身亡,套房頓時變成凶宅,房價也跟著暴跌;李姓房東透過專業鑑價後發現,房價減損187萬1千元,遂向朱男及吳女雙親提告求償;桃園地院判朱男須賠187萬1千元,吳女雙親則無須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7年10月10日,朱男與吳女婚後尋覓愛巢,遂以每月2萬元的租金,承租桃園市1間15樓套房,一次簽下2年租約;2018年8月1日,朱男與吳女在屋內爆發爭吵,兩人甚至拳腳相向,後來吳女突從15樓墜落,跌在大樓中庭當場身亡,朱男因有殺妻嫌疑遭逮,桃園地檢署正在偵辦中。
▲朱男與妻子爭吵後對方墜樓,導致租屋處變成凶宅。(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李男認為,朱男身為房客,卻違反租約規定,導致屋內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套房因此變成凶宅,房價也隨之暴跌,遂要求當初簽約的朱男,以及連帶保證人吳女雙親等人,必須全額賠償貶損價187萬1千元。
桃園地院審理期間,朱男並未出庭應訊,亦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吳女雙親則否認女兒是連帶保證人,並拿出法務部調查局筆跡鑑定報告,強調女兒在租約上的簽名,與生前各項文件簽名特徵不符,認定李男求償無理。
法官採信吳女父母說詞,因此判2人無須連帶賠償;朱男承租李男套房,卻發生妻子墜樓死亡事件,導致套房變成凶宅,李姓房東求償有據,因此判朱男須賠187萬1千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