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爆發6名跨黨前、現任立委涉入集體收賄的重大醜聞,震驚社會。北院4日下午裁定出爐,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和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等3名立委,涉嫌貪污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前民進黨立委陳唐山分別以80萬元和50萬元交保;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則於3日裁定100萬交保。雖然有3名立委被羈押,但依照現行規定,他們仍然可以領立委的薪水,對此,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立院將討論後續的權利義務影響;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則說,如果需要修法處理,他也支持。
▲蘇震清 (左上)、廖國棟(左下)以及陳超明(右下)遭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林志嘉表示,這次是國會全面改選後,首次有現任立委遭到羈押,因過去沒有相關規定,立法院將檢討如何處理這些立委的權利義務,不過由於立法院下會期將於9月1日報到,要是涉案立委屆時仍被羈押,將無法報到,會依照立法院長游錫堃的指示,「有法依法、無法從例、無例就從嚴辦理。」
薪水部分,官員指出,因為這些立委的立委身份還在,所以還是照發,但行使職權所需的費用,如電話費、交通費、辦公事務費等,將會暫停。
陳亭妃則表示,現在在立法院有這樣幾件事情發生,大家開始在討論說,是不是在立委本身要以身作則,如果說無法出席會議的時候,是不是在領薪水的部分要做一個處理,他覺得這個就讓社會公斷,需要修法的時候,他也支持應該修法,畢竟立法委員就是立法單位,先自己以身作則,這樣子比較能夠服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