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 8/09 6:50 發稿 | 8:44 更新】
台北地檢署大動作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多名前、現任立委,疑似收取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賄賂,捲入「SOGO經營權案」,台北地院日前裁定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以及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羈押禁見,不過4人提出抗告,而高院昨晚(7日)駁回4人抗告,並裁定其「不得再提抗告」,原因在於疑似有人事先洩密給李恆隆,還有4人恐有串供之虞,因此確定羈押禁見2個月。
▲蘇震清等4人抗告失敗。
據了解,合議庭考量,被告都有避重就輕、或稱不知情,及相互推諉卸責的狀況,3人均為立法委員、余學洋為蘇震清立院辦公室主任,而本案的共犯、證人,不是經濟部相關人員或被告親友、助理、員工,以被告的角色、地位,實難排除跟他們有親誼、上下隸屬、職務監督或利害關係的共犯,或證人陳述的可能性。
▲蘇震清被戴上手銬坐上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圖/翻攝畫面)
合議庭認為,4人都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命他們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均不足以確保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而有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必要。合議庭更參酌,被告所涉罪行,嚴重危害民主與法治,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的程度,已足認對被告等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之處分,尚屬適當、必要,合乎比例原則。
▲蘇震清(左)、廖國棟(中)、陳超明(右)被戴上手銬坐上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