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女子「小君」(化名),罹患躁鬱症的她與男友吵架、心情低落,想找人聊天,小君的媽媽建議她找媽媽的陳姓男友聊聊,2人閒聊至凌晨時,小君吃完藥後睡著後,她覺得有人在親她的臉及舔左乳,整個人驚醒,發現陳男居然是猥褻狼,她事後氣炸報警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猥褻罪判陳男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台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猥褻罪判陳男2年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陳男因與女友交往緣故,認識女友的女兒小君多年,罹患躁鬱症的小君與男友吵架、心情低落,想找人聊天,小君的媽媽建議她找媽媽的陳姓男友聊聊。
小君與陳男閒聊至凌晨1時許,小君跟陳男說「我要吃安眠藥了」,小君睡著後,她覺得有人在親她的臉及舔左乳,整個人驚醒,發現陳男居然是猥褻狼,憤而將陳男趕出房間後報警提告。
台南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是小君自己將上衣掀開,否認乘機猥褻,法官根據小君指證等證據,且陳男供詞前後不一,因此不採信其說詞,依乘機猥褻罪判陳男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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