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邱姓女子,2018年6月搭乘台鐵區間車,她將裝有烤雞與飲料的袋子放在博愛座,引發同車廂的鍾姓男子不滿,雙方因此爆發口角,邱女出言辱罵鍾男,鍾男怒而衝撞邱女導致她撞車門受傷,2人紛紛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鍾男被依傷害罪判拘役20日,邱女則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千,邱女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審理期間,雙方調解成功,法官駁回邱女上訴,判2人緩刑確定。
▲新北地院審理後,審酌雙方已經和解,判2人緩刑確定。(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邱女2018年6月搭乘台鐵區間車,她將裝有烤雞與飲料的袋子放在博愛座,引發同車廂的鍾姓男子不滿,雙方因此爆發口角,邱女怒譙鍾男「操你媽的逼」等語,鍾男不甘被罵,用身體衝撞邱女導致她撞車門受傷,2人紛紛提告。
法官庭訊時,邱女供稱,因紙袋內放有烤雞與飲料,無法放在行李架上,且「操你媽的逼」是她的口頭禪,且她是對手機說,並無侮辱鍾男;鍾男則說,邱女將她的物品放在博愛座上不斷拿取,他覺得很吵,請她將袋子放置於上方置物架,她不願配合,雙方才爆發口角,之後他起身左肩不小心碰到邱女背部才會害她撞到車門。
新北地院審理後,審酌雙方犯後均否認犯行、各持己見,因此依依傷害罪判鍾男拘役20日,邱女則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千,邱女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審理期間,雙方調解成功,法官駁回邱女上訴,判2人緩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