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多數人出社會後,都會經歷面試,有些面試官熱情款待,有些則扮演黑臉角色,沒想到前年一名保全經理羅男卻以打工面試為由,引誘2位國中少女,還在過程中趁機迷昏、「強制灌精」,行為相當誇張。最後事情曝光,台北地方法院重判10年有期徒刑。
▲羅男假借面試性侵2名國中少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羅男為滿足自身慾望,在求職網站上釋出職缺,假藉面試之名,在2018年5月上旬邀約1名少女到自家住處,進行性侵,他不僅用含有Medetomidine(麻醉藥物)成分的「加料飲品」將其迷昏,還以手機拍攝私密處,錄下性侵影片。
爾後,羅男疑似食髓知味,又用類似手法將另名少女載到荒郊野外,趁少女昏迷時將「嘉明」灌入少女口中,還帶到汽車旅館性侵,錄下影片。由於當時天色已晚,父母擔心女兒面試狀況,關心詢問,沒想到羅男竟佯裝成被害少女回覆「加班,會晚點回去」。
事後,被害少女父親察覺事情不太對勁,機警地將女兒送醫檢查,這一連串惡劣行徑才曝光。法官認為,羅男罪證確鑿,但羅男已經與2名被害少女家屬和解,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罪,共2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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