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色情影像光碟檢查員的黃姓男子,今年3月間,見到年僅12歲的少女婷婷(化名)獨自外出購物,竟尾隨婷婷到她住家樓梯間,摀住對方嘴巴,對她上下其手,再以手指性侵對方得逞;新北地院合議庭考量,黃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已與婷婷及其母達成調解,願意原諒黃男,因此依侵入住宅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從事色情影像光碟檢查的黃男與婷婷素不相識,今年3月17日凌晨0時許,在超商內發現婷婷獨自1人外出購物,於是尾隨婷婷到住家1樓樓梯間內,突然以手從後方摀住婷婷嘴巴,接著對她上下其手,最後再以手指性侵得逞。
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時認為,黃男僅因一時衝動未能自持,侵入婷婷所住社區,影響她與社區住戶居住安寧,更造成原本就罹患的疾病症狀加劇,須再接受每週1 次,持續半年至1 年的心理治療,可見黃男犯行已造成對方難以抹滅的陰影。
但考量黃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並與婷婷及其母達成部分和解,刑案部分願意原諒黃男,因此援引刑法第59條予以減刑後,依侵入住宅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黃男竟尾隨婷婷返家,性侵對方得逞。(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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