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中女友嘿咻5次!法官超長勸世箴言⋯他認錯悔改獲緩刑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基隆市一名退役軍人斐姓男子與國中14歲的女學生小珠(化名)交往,斐男明知小珠未成年,仍在去年3月間,與小珠在自家發生了5次性行為,最後被小珠父親發現並報案。斐男事後,坦承自己犯行,並且以12萬元與小珠家人達成和解。法官在判決書寫了一段「淫為萬惡首」的超長勸世文,希望斐男可以成功改過自新,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等5罪,判斐男2年徒刑,但可緩刑3年。

▲斐男因與14歲的小珠發生性行為,被判2年徒刑,緩刑3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斐男便與正在念國中的小珠交往,但是斐男明明知道小珠還未成年,性自主能力及判斷能力尚未成熟,仍然在同年月與小珠在自家住處,發生了5次的性行為。最後事跡敗露,被小珠的爸爸發現,氣的向警方報警處理。斐男事後坦承自己犯行,並希望法官能給他緩刑的機會。

基隆地院審理時,法官提到「併啟被告改過自新,惡念不存,勿壞人名節,勿謂暗室可欺,勿損人利己,勿明瞞暗騙,勿心毒貌慈,勿淫慾過度,勿引誘愚人,淫為萬惡首,孝為百行原,若有逆理於心有愧者,勿謂有利而行之,若有合理於心無愧者,勿謂無利而不行,善惡兩途,禍福攸分,行善福報,作惡禍臨,近報在身,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毫髮不紊,是應恒記有益之語,罔談非禮之言,作事須循天理,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永無惡曜加臨,久久必獲吉慶,所謂轉禍為福也。」

法官用了這段超長的勸世箴言,希望斐男這次能記取教訓,成功改過自新,也考量到斐男態度良好,並與小珠家人達成和解,最終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等5罪,判斐男2年徒刑,並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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