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鳳山清捷隊」發起罷免時代力量高市議員黃捷的提議連署書已在上月底送交中選會,經市選委會審查有170多份不符規定,已經中選會通知罷免團體依規定在文到後隔天起算10日內補件。
▲社團「鳳山清捷隊」發起罷免時代力量高市議員黃捷(圖)的提議連署書已在7月底送交中選會,經市選委會審查有170多份不符規定,依規定在文到後隔天起算10日內補件。(圖/中央社資料照)
鳳山清捷隊發言人徐尚賢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尚未收到中選會通知,不過社團手上尚有約300份提議書,將會依規定在期限內補齊。
市選委會總幹事駱邦吉指出,社團將提議書送中選會,中選會再將提議書交市選委會審查,經查有170多份不符規定,包括身分證字號與人名不符,或地址等項被視為無效連署。
鳳山清捷隊是在7月31日向中選會送交3000份提議書,目前在審查階段。
根據選罷法規定,以罷免黃捷所在鳳山區市議員選舉公民數為例,罷免第一階段要1%以上選民連署提議、第二階段要10%以上選民連署,第三階段才是投票。鳳山區選舉人數是28萬7829人。據規定,罷免提議要在第一階段公告後才能進人第二階段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