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日本籍男子羽部康裕,獨自來台擔任「知的財產振興協會」、也就是IPPA駐台代表,主要是依著作權法、商標法及相關國籍條約,取締盜版AV並提告,不料疑似引發商家不滿,竟遭4名台籍男子,持球棒等毒打圍毆,導致羽部康裕身心受創,因此向士林法院提起告訴,並求償20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除判4人、3到4個月有期徒刑,也判須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日籍男來台取締盜版AV遭圍毆。(示意圖/資料照)
據判決書指出,羽部康裕因向賴姓男子所任職的情趣用品店提告,指控對方販售盜版光碟,疑似引發對方不滿,賴男於是花費15萬元,找來楊姓男子等人,埋伏在羽部康裕辦公室附近,之後眾人持球棒對他圍毆,導致羽部康裕右前臂、雙大腿多處挫傷,身心受創、加上擔心自身安危,因此向法院提出告訴,並求償200萬元。同時,羽部康裕也認為,是賴男任職的情趣用品店老闆,花錢買凶來打他,所以一併提出告訴。
案經法院審理後,依照傷害罪等罪嫌,判處賴男、楊男等4人,3到4個月有期徒刑。不過法院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顯示,是賴男老闆花錢雇兇,審酌案情後,判定賴男等人須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