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黃朝郁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因在美國持有槍械及大量子彈,經2年偵查後遭士林地檢署依「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律師李明諭就指出,孫安佐現在只剩下兩條路可以選擇,一條就是直接認罪,期盼可以達成減刑的效果,不然就只能選擇否認有製造行為。
▲孫安佐遭起訴。(圖/記者邱榮吉攝)
孫安佐2018年滿18歲後,在美國賓州透過網路購買手槍零件,同年3月26日遭同學檢舉疑似要攻擊學校,遭美國警方以涉嫌恐怖威脅對孫安佐進行逮捕,並在其寄宿家中搜出手槍零件及超過1600發子彈,最後被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法院判決有罪遣返回台。
依我國法律規定,若被判定的罪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即使已經於國外被判刑,回台後我國仍有管轄權進行審判,而孫安佐所涉犯的罪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美國法院也未針對「非法製造及持有槍枝」這部分進行判決,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孫安佐明顯違法,今(24)日依製造手槍未遂罪提起公訴。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律師李明諭指出其實孫安佐2018年回台灣時,孫鵬一家就知道未來還有這個官司要打,李明諭認為孫安佐如今只剩兩條路選擇,第一個就是直接認罪協商,期盼可以達到減刑的效果;否則就只能選擇「否認有製造行為」,可以把自己的行為解釋成只是在搜集槍械的零件,而最後法官則會依據常理來做出自己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