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任職半導體公司的吳姓男子,去年透過手機遊戲認識2名年僅13、15歲的未成年少女,再分別以每次6千元代價、以及男女交往等方式,與少女上摩鐵或利用上學放學空檔在轎車上發生性關係,直到少女家人發現有異後,整起事件才曝光。橋頭地院審理後,考量吳男犯後態度良好,且無其他前科紀錄,加上吳男已與2名少女家人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吳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吳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吳男2019年2月間,他透過手機遊戲認識年僅15歲的未成年少女「小君」(化名),隔天2人就相約外出,吳男以6000元代價,要求發生性行為,小君點頭同意,當天下午2人相約至某汽車旅館210號房入住發生關係。
同年4月至5月間,吳男透過同款手遊再度結識另一名年僅13歲的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2人更進一步發展成為男女朋友,吳男利用小美放學空檔,前後於車內、租屋處與小美發生6次關係。
事後小君母親無意間發現女兒手機與吳男傳送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有異,隨即報警,而小美則是主動告知父親一切,被帶去驗傷且報警處理後,整起事件才曝光,吳男因此遭到送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吳男犯後態度良好,且無其他前科紀錄,加上吳男已與2名少女家人和解,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吳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需提供120小時之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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