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一名12歲男童,昨天(24日)下午1時許,在廣福、廣興街口不理紅燈號誌穿越車道,員警見其差點被車輛撞上向前關心,並針對男童的違規行為,依法裁罰300元,男童父親下班後看到罰單PO文抱怨,認為警方應該以勸導的方式會更有成效,引起上千名網友回應,網友幾乎一面倒力挺警方,也有網友調侃男童父親「假設你收到的不是紅單而是認屍單,你最好還有心情PO文」,網路上留言不斷。
▲男童闖紅燈穿越馬路險被車輛撞上。(圖/翻攝畫面)
▲男童闖紅燈穿越馬路。(圖/翻攝畫面)
原PO在臉書《抱怨公社》上指出,昨天下班後回到家,看到兒子一個人坐在椅子上不說話,問了幾句他才小小聲的回了,並遞過來一張紅單,我相當驚訝,認為才12歲未成年有必要這樣嗎?不是說年紀小就能不遵守交通規則,但以勸導代替處罰我想會是更有成效,沒別的我就只是想抱怨,抱怨完了我要去繳罰單了。
貼文PO出後引起上千名網友回應,網友幾乎一面倒力挺警方,網友「支持處罰代替勸導」、「12歲就闖紅燈了,17歲應該就騎機車飆了」、「真的罰過比較會記住」、「假設你收到的不是紅單而是認屍單,你最好還有心情PO文」、「花錢消災不好嗎?300元就能機會教育,非常划算」,網路上留言不斷。
土城警分局表示,該名男童因紅燈違規穿越車道,險遭綠燈車輛撞擊,警方針對男童違規行為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3款,「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處新台幣300罰鍰,警方也呼籲,馬路如虎口,用路人應把握「慢、看、停」原則,且為避免發生意外,行人穿越路口時請走斑馬線,且不闖紅燈,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