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沛儀/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已婚的水電工,前年偷吃一名按摩店員工小咪(化名),其妻子發現後,氣得一狀告上法院。雖然該人夫和小咪聲稱只有業務上的往來,絕沒發生任何不當關係,但從人夫和小咪的對話紀錄中,發現許多像是「婆婆好淫蕩」、「要幾次?五次嗎?」、「婆婆會腿軟」等露骨對話,因此,法院認定兩人關係已逾越一般正常男女的相處,判處應賠償正宮15萬元。
據正宮表示,小咪明知道對方是有婦之夫,卻還是在2018年和丈夫交往,期間更多次進出摩鐵,前後發生超過23次的性關係,讓她相當崩潰。因此,在蒐集丈夫與小咪的1500條LINE訊息對話後,便對兩人進行提告,要求精神賠償60萬元。
▲台北一名水電工人夫偷吃按摩妹被發現。(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於正妻的反擊,水電工人夫和小咪一直不肯認錯,還硬拗「一切證據都是大老婆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非法取得,因此這些事證不具證據效力」;此外,該人夫也表示,因與妻子感情不睦,所以常到小咪工作地點訴苦,去摩鐵也是因為跟妻子吵架「心中覺得苦悶、寂寞」,才會獨自一人前往。
之後,人夫更辯稱,在沒有保險套、使用過的衛生紙,或是錄有性交過程的照片、影片佐證下,僅憑他所寫的日記和摩鐵發票,無法證明他跟小咪有發生性關係;而就算他們真的侵犯了配偶權,正宮要求的金額也過高了。
經過法院勘驗兩人的對話後,發現人夫不僅與小咪以「公公」、「婆婆」互稱,還有「小蝸牛在想棒棒嗎」、「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晚上就能結合」、「婆婆好淫蕩」、「要幾次?「五次嗎?」等淫穢話語,更有兩人裸露共躺一床的照片,因此不採信人夫和小咪的說詞。
最後,法官判處兩人應賠償正宮15萬元;然而奇怪的是,此案原本已上訴到高等法院,卻不知什麼因素,日前已遭到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