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淑珠、何正鳳、邱紹揚、徐士庭/台南報導
台南有駕駛人最近收到一張罰單,違規名稱「行經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依法開罰600元,他很納悶,自己按照規定路口左轉,怎麼可能違規?再看被舉發的照片,原來路口左轉地上畫有引導線,必須沿著外側行駛,這名駕駛人開在內側被人拍照檢舉。記者也實際來到十字路口直擊,短短3分鐘內就拍到至少6台違規,實際詢問駕駛人,還真的很多人不知道有這條罰則。
▲有駕駛行駛在台南路口,被依「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開罰600元。
駕駛人行駛路口,按照號誌左轉,一切再自然不過,但有駕駛自認開車很守規矩,卻收到違規罰單。
紅單違規項目,「行駛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被罰600元,再看被舉發照片,實在不懂哪裡違規,交通隊給答案,地上畫有引導線,他必須開在右側,自己提前左轉,佔用了對向車道。
民眾:「(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知道是什麼意思嗎?)我不知道欸。」
民眾:「第一次聽欸。」
來到駕駛被開罰的路口,就位在台南公園路和北安路口,現場直擊,接連12345好幾台車通通都跨越引導線,駕駛納悶,這項交通罰則有陷阱。
記者洪淑珠:「我們從制高點來看,駕駛要左轉地上都設有左轉待轉區,但要是跨越虛線到另外一邊行駛,被檢舉將可能吃上罰單。」
直擊其他路口地上畫有待轉區,白色提前左轉,也可能佔用了對向車道,而黑車開的位子也可能有爭議,另外一個方向雖然沒有待轉格,但有引導線,小黃駕駛卻提前左轉,更有車子沒有在中間待轉,跟對向來車你看我、我看你誰也不讓;另外這台小黃以為他要路口左轉,結果突然來個大迴轉。
▲兩輛車子沒有在中間待轉,結果卡在中間。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員警:「不要從內側左轉彎,佔用人家車道搶先左轉,將處新台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
交通分隊解釋,收到紅單的駕駛路口左轉,逆向佔用了對向車道,以該路口車輛多,駕駛方向還一偏,好多人都違規,雖然員警不會主動開罰,但只要有人檢舉,確定違規,紅單一定會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