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10:34出稿 11:42更新檢察官聲押理由)
31歲保全羅育祥誘拐14歲少女至新竹,還將黑色項圈套在少女脖子,恐嚇「若不乖就電人」,總計囚禁少女66小時。新竹警方1日在羅育祥住家巡獲少女,但他拒絕夜間偵訊,被警方送至高雄市刑大拘留室過夜,今(2)一早訊後依略誘罪、妨害性自主、毒品防制條例、妨害自由罪移送雄檢複訊,檢方複訊後認為羅育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羅育祥囚禁少女66小時遭聲押。(圖/翻攝畫面)
高雄地檢署表示,羅姓被告是透過社群軟體與未成年之被害少女認識後,以介紹工作賺取收入為由與被害少女攀談,取得被害少女信任後,於109年8月29日佯以公司有正職員工缺額,遊說被害少女前往應徵,被害少女遂於同日中午與其未成年友人共同搭乘高鐵前往高鐵新竹站後,羅姓被告即要求被害少女單獨搭乘盧姓被告駕駛之自用小客車,盧姓被告即依羅姓被告指示,將被害少女載至新竹縣竹東鎮羅姓被告住處,羅姓被告旋將被害少女囚禁於該屋4樓之密室夾層內,同時在被害少女頸部套項圈,並以如欲逃跑將遭項圈電擊等語恫嚇被害少女。羅姓被告為避免警方查緝,另指示盧姓被告將被害少女之手機運至新北市永和區河堤丟棄。
▲羅育祥囚禁少女66小時,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圖/翻攝畫面)
其中羅姓被告涉犯刑法第241條第3項、第1項準略誘、同法第302條第1項妨害自由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其他王姓與盧姓被告,諭知2人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