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53歲路姓男子,2013年因性侵少女被判刑12年,由於路男未到案被發佈通緝,虎尾分局今年3月8日,前往路男在虎尾租屋處執行拘提到案,警方在其查扣電腦內赫然發現,路男以高中姐姐身分,透過FB社群網站結織國小、國中少女,並以幫忙檢查身體為由,要求少女拍下猥褻影片,共計有10多名少女受害,雲林地檢署今全案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其起訴。
▲雲林地檢署全案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路男起訴。(圖/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53歲路姓男子,2013年因性侵少女並拍攝裸照,被判刑12年,陸男因未到案而遭台北地檢署發佈通緝,雲林地檢署指揮虎尾分局在今年3月8日,前往路男在虎尾租屋處執行拘提、搜索,在其電腦、平板及手機發現許多猥褻照片。
檢警追查後發現,路男以高中姐姐身分,透過FB社群網站結織國小、國中少女,當取得信任後,路男便以協助檢查身體發育狀況、按摩胸部豐胸等理由,要求少女拍下猥褻影片,共計有10多名少女受害。
雲林地檢署今全案偵結,認為路男因案被通緝仍不知悔改,且嚴重影響少女身心健康,惡性重大,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嫌將路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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