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孫安佐2年前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遭連霸法院判決有罪,他服刑238日後返回台灣,依我國法律,在美國涉犯3年以上之罪,台灣有審判權,因此士林地檢署再依製造手槍未遂罪嫌將他起訴。孫安佐今(4)日下午2點半首次出庭,他提早10分鐘到場,審查庭約進行1個多小時,孫下午3點半左右離開,神色輕鬆面對媒體才訪,表示目前不知道結果,想太多會很累,希望能出國散心,但目前國際疫情不允許,不是他想出國就能出國。
▲孫安佐步出士林地方法院審查庭。(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年僅20歲的孫安佐在法庭上不認罪,幾乎全數交由辯護律師代為發言,大約1個半小時後步出審查庭,他離去前接受媒體訪問,神色輕鬆表示目前不知道結果,想太多會很累,希望能出國散心,但目前國際疫情不允許,不是他想出國就能出國。
媒體詢問父母孫鵬及狄鶯是否有針對出庭給意見?孫說,父母都支持他,但沒有特別說什麼。至於是否會去探望剛出院的偶像「館長」陳之漢?孫安佐開玩笑表示「館長太忙了,我這種層級不好意思去煩他,相信有很多人拜訪,不缺我一個」。
▲孫安佐步出士林地方法院審查庭。(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另外,孫安佐雖已在美國服刑將近8個月,但法條不同無法折抵,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制式或非制式火砲,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未遂減半,因此若遭判刑,最輕刑度3年6個月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