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范雲今(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刑法中對於權勢性侵的刑期低於其他性侵害罪,型態也不足,她將提出刑法第228條權勢性侵的修法,拉齊刑度上限、新增性侵型態,給予被害人更多保障。
▲范雲今(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提出針對權勢性侵的修法。(圖/中央社)
范雲今日和前大法官許玉秀、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與律師李晏榕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主張將權勢性侵由現行的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1年以上10年以下,並且增加「求職」、「信仰」與「指導」等型態。
范雲指出,2個月前的新北市衛生局女員工事件以及日前媒體報導的仙女班,和幾年前的林奕含事件,都是權勢性侵的案例。但權勢性侵害相關數據顯示,實務中還有被害人因權勢關係難以站出來求助,7年來僅佔全部性侵與猥褻案例中的3.7%,起訴率則僅有20%,低於平均值,顯示受害人難以站出來,在舉證方面也很困難。
許玉秀認為,在司法的處理上,應該是只要有利用權勢的事實就構成刑法第228條,而非詢問被害人是否同意。她說,有權勢的人會一直站在社會的頂端,而不是脫離當下的權勢關係即可,被害者始終是弱勢,應該要去突破權勢的困境。
李晏榕表示,被害人沒有反抗,是因為權勢關係對心理的壓制還在,但在表面上無法看出違反意願。並強調被害人願意站出來時,可能與案發已有一段時間,司法端應該要加強了解被害人的心理狀態和受害歷程。
范雲則表示會持續監督教育部、警政系統與司法系統,強化大眾對於權勢性侵的了解。讓受害者不怕求助,也提升社會對受害者處境的同理,才能真正地接住每一位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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