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本壘攻防先照現有規則走 兄弟丘總:只能練得更強

記者王怡翔/新北報導

上週中華職棒中信兄弟和樂天桃猿的本壘衝撞議題引起廣大討論,中華職棒聯盟還因此辦了2次記者會說明狀況,14日還進行總教練會議針對規則說明,中信兄弟總教練丘昌榮16日賽前說:「雖然我們沒有申訴,但我仍強調我沒有辦法接受判決,但同意目前的規則沿用,只能告訴球員,我們要練得更強。」

▲中信兄弟捕手陳家駒被判妨礙進壘,總教練丘昌榮激烈抗議。(資料圖/記者劉彥池攝影)

週一總教練會議上由聯盟技術代表向各隊總教練再重申裁判執法標準,其中針對規則補述3.25(C)捕手規範進行逐條討論,兄弟總教練丘昌榮說:「這個規則前面幾條再怎麼說,都會被第4條回歸到裁判員認定推翻,而且每個人對文字的解讀也未必相同。」丘昌榮認為,如果重播輔助判決沒有強而有力的證據,就不應該推翻主審的判決。

另外聯盟也在記者會上表示,春訓時的裁判意見不代表聯盟正式回覆,丘昌榮對此表達相當無奈,他說:「春訓時除了本壘衝撞之外,還有跑壘三呎線和一壘站位的妨礙守備或跑壘,這些爭議比較大的地方,在屏東的基地有裁判來講解過,後來在季初洲際也曾說明過一次。」

總教練會議上5隊決議仍繼續照現有條文走,等到季後再來討論條文修改,丘昌榮說:「對於當天的判決,我們仍表達無法接受,我們認為陳家駒是正確的,但接下來要怎麼做是比較重要的,不然接下來還是會發生類似的事情,尤其有很多種狀況。」

丘昌榮說:「當然沒有改規則就必須遵守,接下來還有20多場和總冠軍賽,我們只能告訴球員,把自己練得更強,不要讓爭議判決來影響到比賽結果,也就只能這樣。」


3.25(C)捕手規範-阻擋之定義【棒球規則6.01()(2)及原註】

(1)捕手若未持球,不可阻擋企圖得分之跑壘員的進壘路徑。依裁判員之判斷,若捕手未持球企圖阻擋跑壘員之進壘路徑時,裁判員應宣告或表示跑壘員安全進壘。

(2)跑壘員選擇正常滑壘時,捕手應盡力去避免不必要的阻擋。倘若捕手強行以膝蓋、護具、手肘或前臂極力阻擋跑壘員行為時,此行為將受聯盟會長處分。

(3)但若依裁判員之判斷,捕手合法企圖處理傳球(例為因應傳球的方向、傳球的軌跡或彈跳或因應由投
手或趨前的內野手之傳球等。)不得不擋住跑壘員之跑壘路徑,而導致無可避免之碰撞時,則不視為違反
本項規則。

(4)若捕手觸殺位置雖違反規定位置,但經裁判員認定未完全封壘,並讓出跑壘員進壘路線,則不視為違反本壘衝撞規定。
【註】封壘的概念與認定意即原本可能安全得分的跑壘員,確實因捕手腳之違法站位造成阻擋而無法觸壘被觸殺出局時,則可成立捕手違規。

(5) 若跑壘員已採側滑方式進壘,捕手於合法位置後,經裁判員認定捕手非得做跨步而利於觸殺動作時,則不視為違反本壘衝撞規定。

(6)雖然捕手佔據本壘,但跑壘員可能被判出局或是進行夾殺時,不可視為捕手妨礙或阻礙跑壘員進壘。

(7)僅捕手在跑壘員被迫進壘狀態,可未持球佔據本壘。

(8)捕手一開始接球之站位,必須在合法位置上,才能避免誘導野手傳球之錯誤目標。

(9)捕手站位錯誤無論是否更判,第一次則提出警告,再犯者,裁判則有權依狀況判定是否勒令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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