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倫(化名)指控同居男友阿文(化名)自己明明就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嘿咻時卻不戴套,害自己也確診愛滋病,於是憤而向阿文提告;新北地檢署根據馬偕醫院的函覆內容發現,並無確切事證證明是阿文傳染的,因此予以阿文不起訴處分。
阿倫指控,自己在2016年到2018年間與阿文交往同居,而阿文早在2010年就知道自己感染愛滋病,卻隱瞞是愛滋病感染者,多次無套與自己發生性行為,害他在2018年間也確診愛滋病,認為都是阿文傳染給他的,於是怒控他涉犯《傳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罪》、刑法《重傷害》。
阿文出庭時則否認犯行,辯稱自己的確與阿倫曾無套發生過性行為,不過,是在發現阿倫也感染愛滋病後才沒戴套的,認為他會感染與自己無關,也並非他傳染。
新北地檢署去函詢問馬偕醫院後,馬偕醫院函覆指出,阿倫確診愛滋病雖是在2人同居期間,但鑑定結果並無法證明2人身上病毒為同株,也無法證明傳染的因果關係,加上並無其他事證證明是阿文傳染給阿倫的,因此予以阿文不起訴處分。
▲檢方予以阿文不起訴處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