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收賄案,21日偵查終結,不過在偵結前一度傳出,有「高人」向立委蘇震清洩密,提醒蘇振清調查局正在調查,因此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蘇震清皆宣稱,2580萬元的賄款,都是借款,還「製作」借據作為掩護。
▲李恆隆供出,2016年起就有人透露檢調正在偵辦收賄案,要大家行事小心。(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檢方表示,李恆隆已將重要犯罪事證全盤供出,因此適用證人保護法,亦即轉為汙點證人。但到底是誰洩的密,根據李恆隆供述,2012年間即是透過時任立委的蔡煌瑯牽線,認識蘇震清,也是由蔡煌瑯處得知,調查局已在調查此事,另透露消息的,還有蘇嘉全的特助高建智。
目前北檢已針對洩密案部分,另分案追查,主要得追出是誰向蔡煌瑯及高建智洩露偵辦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