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布魯塞爾21日電)國際特赦組織為捍衛數位人權,今日呼籲歐洲聯盟(EU)對臉部辨識系統等監視工具的出口加強管制,以免歐洲技術在一些國家被用來擴大侵害人權。
▲中國的「天網」工程,侵犯人民的數位人權。(圖/中央社)
路透社報導,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和歐盟成員國正準備檢討歐盟出口規則之際,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發布報告指出,歐盟目前並未限制數位監視系統銷售,但在一些缺乏適當保護的國家,這些設備可能造成隱私權和其他自由遭到侵犯。
國際特赦組織調查發現,有數家歐洲企業販售數位監視系統到中國。例如法國公司Morpho在2015年供應上海警方臉部辨識設備,瑞典的安迅士(Axis)自2012年起賣監視攝影機給中國執法機關,荷蘭公司諾達思(Noldus)則販賣情緒辨識系統給中國當局和大學。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這些科技能自由出口給全球任何買家。歐盟出口規範框架有必要修正,且必需盡快進行。」
國際特赦組織要求將這類科技產品視同兼具民用和軍用性質的物品,意味若判定對人權構成重大威脅,這類貨品的出口交易可予以封殺。
國際特赦組織還指出,歐洲議會和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的加強出口管制提案,正遭到歐盟個別成員國阻擋。
代表歐盟各成員國的歐盟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發言人則表示,檢討相關規則的協商工作正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