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內湖區一輛三重客運藍26公車衝撞人行道,造成1死1傷,北市公運處依公路法77條第1項裁罰基準,開罰業者新台幣18萬9000元,並要求三重客運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北市開罰業者18萬9000元。
21日晚間,藍26路公車行經內湖區內湖路1段,衝撞上人行道,釀1死1傷。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依公路法77條第1項裁罰基準,開罰業者新台幣18萬9000元,並要求三重客運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因許姓駕駛曾有施用安非他命前科,並供稱上週五曾施用安非他命,檢警已採尿檢驗,釐清車禍是否與毒品有關。
公運處表示,針對現行駕駛員尿液篩檢規定,將邀集北市府相關單位及公車業者研商改進,涉中央規定的部分,也將函報建議從嚴檢討採檢方式及頻率,將於2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