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兩岸局勢緊繃,共軍近來動作不斷,除了多次在各海域實彈演習,共機更是頻頻擾台,引發國際關注。對此,很多網友都關心起除役年齡與徵召問題,根據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公告,過去服義務役除役年齡為36歲,考上預官者官階算是下士士官以上,除役年齡為50歲。
▲兩岸局勢緊繃,網友關心起除役年齡與徵召問題。(圖/資料照)
有網友近日在批踢踢PO文問,「各位後悔當年考預官、預士嗎?」原PO提到,照目前的法規,義務役士兵在36歲就能除役,但如果跑去當預官、預士的人好像要到50歲才能除役。
PO文貼出後立刻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說,「幸好我沒有考哈哈哈」、「X…我是半強迫去受訓的,我一開始跟連長說我不去」、「我完全不知道能講啥…後來受了訓又不敢輕易退訓」、「X,我是教育班長,根本沒有什麼實戰訓練啊!」不過有人則說,「還好啦,受過訓練應該會比一般兵活久一點吧」、「但能為國打仗是光榮的事」、「除役也跑不掉啦,想太多」、「官多兵少會向上徵到預官的,兵的除役年齡改一下,逃不掉的」、「至少學比較多啦,什麼標定射界,各散兵坑間距最少多少,城鎮作戰注意事項等等…記得越多可以活越久」。
根據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公告,l09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1.二級上將:70歲(民38年出生)
2.中將:65歲(民43年出生)
3.少將:60歲(民48年出生)
4.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50年出生)
5.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58年出生)
6.志願役士兵:45歲(民63年出生﹚
7.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72年出生﹚
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08年l2月3l日止,並自l09年1月1日除役。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今年2月就曾發布「動員召集報到訊息通知書」致後備軍人,內容提到當國家發生緊急危難或非常事變時,國防部將透過電視、報紙或廣播發布「動員令」。根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5條,意圖避免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可能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