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餐酒館老闆阿豪(化名),先前上班時得知妻子外遇,還發現她視訊觀看小王洗澡,憤而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阿豪妻子及小王侵犯配偶權情節重大,遂判2人應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主張,2017年他與妻子結婚後,兩人育有一子,共同經營餐酒館,去年他查看妻子手機後發現,裡面竟有她與小王的合照,妻子還觀看小王洗澡視訊,並傳送「臉紅紅的」、「笑大聲點」、「再洗一次」等字句,兩人甚至交換定情信物,並進入套房內幽會,妻子因此多次拋家棄子搞失蹤,明顯破壞婚姻圓滿。
阿豪還說,小王之前是他的同事,深知妻子是他的配偶,當初餐酒館開幕時,小王前來店內用餐,妻子亦在場擔任會計;某天他拿起妻子舊手機播放音樂,卻在隱藏資料夾內發現妻子外遇證據。
阿豪妻子及小王否認犯行,並辯稱照片可透過修圖軟體進行編輯,裡面女性臉孔亦遭遮蔽,並非阿豪妻子本人,定情信物則是隨處可買的鑰匙圈,至於密閉空間幽會一事,床照並非照出全景,難認是密閉空間,無從證明有何侵權行為;妻子進一步反控,阿豪婚後有酗酒習慣,還數度對他施暴,甚至疑有嫖妓、購買禁藥等情事,對於婚姻態度明顯淡薄。
▲餐酒館老闆妻子發生外遇,還觀看小王洗澡視訊。(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認定阿豪妻子及小王侵害配偶權,考量阿豪妻子為家管,小王則是從事餐飲業,月收入僅4萬元,阿豪與妻子正在進行離婚訴訟中,因此判小王及阿豪應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