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因涉嫌收賄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獲立法院許可後,22日裁定羈押禁見。3人不服羈押裁定提起抗告,高院陸續受理分案,裁定結果最快28日出爐。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貪案,本月21日,起訴蘇震清等被告,並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9名在押被告移審北院。
▲立委涉賄風暴,蘇震清(圖右)等3人遭羈押提抗告。
北院合議庭評議後,22日認定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有羈押禁見必要,隨即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函請立法院許可,經立院許可後,裁定蘇震清等3人羈押禁見。廖國棟、陳超明不服羈押裁定提起抗告,高院25日受理分案,交由丑股法官擔任受命法官,由所屬刑事第七庭組成合議庭處理;高院26日上午,另受理蘇震清抗告案,交由進股法官擔任受命法官,由所屬刑事第九庭組成合議庭。受理的2個合議庭已積極閱卷,裁定結果最快28日出爐。
▲立委涉賄風暴越演越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