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將參加中共十一晚會演唱「我的祖國」等歌曲,陸委會呼籲不應參加相關活動。據了解,藝人如仍執意演出,政府擬針對其後續演出內容作必要行政調查。
▲藝人歐陽娜娜。(圖/翻攝自歐陽娜娜微博)
歐陽娜娜、張韶涵等人將在中共十一晚會登台演唱「我的祖國」等歌曲,大陸委員會26日就此呼籲,國人不應參加相關活動,淪為中共對台統戰樣板工具。
陸委會也表示,將密切關注相關情況,倘有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文化部今天則表示,如果違反兩岸條例第33-1條,按同法90-2條規定,最重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熟知內情人士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政府一直呼籲不要前往,但經過呼籲還執意參演,就是明知故犯。但整體而言,還是要先道德勸說,至於有沒有違法,政府會針對後續演出內容,作必要行政調查。
▲知情人士透露,歐陽娜娜如果執意要去,就是明知故犯。(圖/翻攝自春晚微博)
他也說,至於是否涉及兩岸條例第33-1條的合作行為,有主觀及客觀的認定,但因藝人尚未去演出,得等到播出後再從行為認定,有沒有主觀意願或客觀合作事實。
但他表示,更重要的是看選擇在哪種場合演出。中共「國慶」是消滅中華民國的日子,中共十一晚會是特殊場合,參演藝人又唱逢迎對岸的歌,有很明顯的合作意向,影響整體國家利益、尊嚴跟社會觀感。
至於歐陽娜娜、張韶涵等人的行為是否涉及反滲透法,這名人士說,除非兼具金流或違法行為才有構成反滲透法的可能,但因反滲透法的要件頗為嚴謹,因此也不要無限上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