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陳姓退役上校2018年間參加反年改「八百壯士」赴立法院前抗議時,左小指遭油壓剪剪斷,控訴保六總隊一林姓警員涉嫌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現場過於混亂,無法確認就是林員所為,給予不起訴處分。
▲陳姓退役上校控訴參加「八百壯士」反年改抗議時,左手小指遭員警以油壓剪剪斷。(資料照/翻攝畫面)
根據陳男控訴,他於2018年4月25日參加「八百壯士」於立法院前反年改抗議,左手小指在混亂中遭到油壓剪剪斷,送醫後醫師判定為粉碎性骨折,無法接回。陳男認為是當時在現場執行勤務的林姓警員所為,因此提告過失傷害,另提出國賠訴訟。
對此林姓警員否認,強調陳男受傷的時間在下午3點多,當時他已經不在現場,且陳男提出的新聞報導照片顯示時間為下午4點,認為指控不實。
檢方在勘驗員警密錄器與現場監視器畫面後,認為當時「八百壯士」成員與警方皆有攜帶油壓剪,加上雙方爆發多次衝突,現場過於混亂,無法判定就是林員所為,因此依罪證不足,給予林員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