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任職在某公司擔任總經理的賴姓男子,今年4月2度趁午休時,在午睡的女職員身邊,拉開褲子拉鍊「玩鳥」,女職員當場嚇得將過程拍下,事後向警方報案。檢方庭訊時,賴男辯稱,他是趁員工午休時裸露下體,「享受別人不知道、沒有看到時,做這種行為的快感」,沒有給人觀賞的企圖,但後來又改口認罪;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判賴男8千元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賴男在辦公室內掏鳥玩弄,女職員嚇傻向警方報案。(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賴男是台中一家公司總經理,平時辦公室有10多名員工進出,他卻在今年4月15日與20日中午12時許,利用辦公室熄燈午休時,在一名午睡的女職員身旁,拉開褲子拉鍊,裸露把玩生殖器。
女職員看見賴男舉動,當場傻眼並將過程拍下,事後向大雅分局報案。檢警偵訊時,賴男辯稱,他是趁員工午休時裸露下體,「享受別人不知道、沒有看到時,做這種行為的快感」,沒有給人觀賞的企圖。
檢方認為,賴男是在「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下裸露下體,構成公然猥褻要件,賴男改口認罪並達成認罪協商;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判賴男8千元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